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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管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1]61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房屋住用安全,我局在今年冬季房屋安全查勘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4日,根据部里的要求,我局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精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房管[2001]149号)文件,要求21个区、县房管局按照部里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从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做好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公共娱乐场所、体育馆、校舍、列入危改计划近期内不能实施拆迁的房屋和拆改主体结构的房屋以及砖木结构、土坯房屋。
6月10日至6月底,各区、县房管局组织区域内房屋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人对所管理的房屋首先进行自查自报,具体分工安排是,直管公产及售后房屋由房管站(所)负责;单位自管产及其售后房屋由产权单位负责;自有自用房屋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私产房屋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区、县房管局组织检查。在自查过程中,对结构复杂需要技术设备确认以及危险的房屋,一律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查勘坚定。6月30日前,各区、县房管局将自查的结果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到了我局。
7月2日至10日,我局成立了检查验收小组,房管处、法制处、公用处、市房产总公司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在各区、县房管局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重点抽查了市内六区。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全市共查出危旧房屋318万平方米,住宅 276万平方米,非住宅42万平方米。其中危险房屋27215间,63.4万平方米(住宅:平房6466间15.9万平方米,楼房9054间16.l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娱乐场所117间0.9万平方米,体育健身29间0.3万平方米,浴室1间460平方米,商场2间80平方米;生产建筑:车间56间1.2万平方米,仓库799间2.l万平方米;学校、科研建筑:教学楼9915间23.2万平方米,实验室460间l.4万平方米,宿舍262间2.1万平方米,幼儿园54间
0.2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此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关系到人民群众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和各区、县房管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由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认真自查,摸清底数。各区县房管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25-99)的要求,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内的安全自查工作,认真做好记录,详细填写《危险房屋查勘记录表》,摸清底数,建好台帐。各产权单位积极参与大检查活动,做好自查和日常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自查中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并将查勘情况及解危措施上报房管局。
3、组织检查,落实解危。各区县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辖区内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对危险房屋下达了《危险房屋通知书》,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视房屋危险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处理使用、观察使用、停止使用、立即拆除等措施,及时排险解危。对暂时无条件修缮的危房,汛期加强巡视并落实了避险措施,实行专人看管,责任到人。
4、建立制度,履行职责。为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根据我市政府令2000年第22号《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了《关于建立治理私拆乱改房屋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实行房管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三级责任制。
以上汇报有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仁予以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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